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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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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聚集及交叉感染,保护患者就医安全,现将我院最新就诊要求公告如下:

一、 门诊就诊

1.本院门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诊疗。推荐使用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公众微信服务号、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实名注册预约。

2.就诊当日请提前30分钟到院,进入医院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流行病学史调查、预检分诊等诊前程序,并在就诊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请按国务院《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勿佩戴呼吸阀口罩、布制口罩等不符合防控规范的口罩。

3.目前锡康码已停用,并正式与苏康码完成系统对接。为保证进入医院通行顺畅,务请提前申报或更新苏康码。携带智能手机的老年患者,请提前在家中由家人协助申报或更新。无苏康码应用条件的儿童、老人、海外归国人员及其他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申领苏康码人员,须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并按要求填写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4.每名门诊患者原则上仅限1人陪同。就诊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人与人之间请保持1米安全距离,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引导至相应诊疗区域就诊:

1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2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28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428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5)健康码非绿码者;

6)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728天内周围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过2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者。

6.门诊手术、有创操作患者(内镜下治疗、介入、人流等有创操作)和口腔限制类医疗服务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血常规(含CRP)检查。如有流行病学史、新冠肺炎任一可疑症状的,应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加以排查。

7.成人体温≧37.3℃的发热病人和(或)呼吸道症状等新冠肺炎临床表现或健康码黄码患者均需至发热门诊就诊。所有患者均需进行血常规(含CRP)检查、胸部影像学检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8.本院核酸采样点及工作时间:

(1)门急诊广场核酸采样点,24小时开放。

(2)发热门诊采样点,24小时开放(仅限发热门诊患者和/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愿检尽检(本人要求检测)人员核酸检测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急诊挂号处挂号,由急诊内科医师开具核酸检测申请单,缴费后至门急诊广场核酸采样点采样;核酸结果11:30前采集的当天18:0011:30后采集的次日18:00凭挂号单检验自助报告机打印报告。

二、急诊手术患者就诊

做好相关检查(血常规(含CRP)检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胸部影像学检查)及新冠疫情个人史(参考门诊住院)调查。结合患者临床表现、流调情况综合决定,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一步诊疗。

 

 

三、住院治疗

1.门诊住院:

1)所有患者入院前均需进行血常规(含CRP)检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是否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经治医生根据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结合患者临床表现、流调情况综合决定。经上述检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2)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患者,可凭报告单至采样组盖章后直接办理入院手续。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患者,由门诊医生开具核酸检测申请,至门急诊广场核酸采样点完成采样,待检测结果阴性后,再办理入院手续。(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陪客,至急诊挂号处挂号,急诊内科开立核酸检测申请,缴费后至门急诊广场核酸采样点完成采样)。

 2.急诊和危重病患者住院:做好相关检查(血常规(含CRP)检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胸部影像学检查)及新冠疫情个人史(参考门诊住院)调查。原则上需要新冠核酸结果阴性后,收治病房。确因病情需要,病区可先统一收治在缓冲病房,等核酸结果阴性后迁入普通病房。陪客同门诊住院患者陪客。

四、探视及陪护

1.医院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封闭式管理。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擅自离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2.目前全面禁止一切非必要探视。建议使用短信、微信、QQ、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探视。

3.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均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需在本院做核酸检测者,至急诊挂号处挂号,急诊内科开立核酸检测申请,缴费后至门急诊广场核酸采样点完成采样)。

陪护人员进入住院诊疗区域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居民身份证、陪客证(探视证)供工作人员核验。陪护人员在办理陪护证时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4.下列人员谢绝来院陪护或探视:

1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2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28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428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5)健康码非绿码者;

6)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728天内周围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过2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者。

5.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院期间须遵守医院防控管理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主动配合医院做好排查工作,严格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串访,不聚集,不随意进出病区及他人病室。每日监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第一时间报告医护人员。

6.陪护有困难者可联系病区护士站办理护工陪护手续。

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康,敬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赢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终胜利而共同努力!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2021125

门诊预约电话:0510-88706699
急诊电话:0510-85881107(24小时)
医院总机:0510-85867999 85811599
体检中心:0510-85811605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小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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