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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最新通告
    
点击数:  添加日期:20年05月08日  

针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新的变化,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保障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院将于58日起实行最新的就诊及陪护、探视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门诊就诊

1、实行全预约分时段诊疗,预约挂号实名制,预约剩余号源接受现场预约。

2、就诊当日,请根据预约时段提前一小时到医院就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做到一人一诊一室,有序就医。

3、请佩戴无呼吸阀的口罩,持锡康码入院,配合工作人员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流行病学调查、预检分诊等工作。

4、发热门诊所有患者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5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患者,应去发热门诊排查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6、门诊手术、有创操作患者(内镜、介入、拔牙和人流等有创操作)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是否进行血常规和胸部影像学检测,由接诊医师根据患者流行病学史和病情决定。

 

二、住院陪护探视

1、所有住院患者均需进行血常规、胸部影像学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出院超过7再次入院的患者,需再次进行血常规、胸部影像学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病区严格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谢绝探视,建议采用微信、QQ、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探视。

3病情严重确需家属陪护,由病区床位医生开具“陪护一人”医嘱,护士开具陪客证来院陪护要求陪护人员固定,仅限一名,陪护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锡康码”绿码方可发放陪客证。陪护人员不得离开医院如需更换陪护人员,也需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4谢绝下列人员来院陪护:

114天内有非低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

2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非低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3)周围有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4)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可疑不适症状者;

5“苏康码”、锡康码非绿码者。

5、陪护人员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每日体温监测及健康筛查等工作。

6住院患者和陪护家属在院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定,每日监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并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禁止跨病室走动和随意进出病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床位医师或责任护士。

7、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请尽可能在食堂订餐,避免家人送餐或外卖导致病区人流增加。

感谢各位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赢得疫情防控最终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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