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护理见习生评选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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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添加日期:14年06月16日 |
为了鼓励见习生在临床习期间奋发进取,全面成才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见习任务,以适应社会对高级医学人才培养的要求,促进见习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1.评选范围 我院与无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办班学生。
2.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规,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政治活动。
(2) 业务能力: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积极参加见习单位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完成见习大纲规定内容,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独立工作能力,见习期间由学校和见习单位组织各项考核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
(3) 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出色完成见习任务。
(4) 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见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认真履行见习生职责,工作积极主动,每月向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见习日记及见习鉴定。
(5) 文明礼仪:工作中衣冠整洁、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沟通能力较强,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团结校内、外实习同学,尊敬师长,尊重各级工作人员的劳动。
3.评选办法 由见习科室和班主任参照上述条件推荐优秀见习生,并填写《优秀见习生申请表》,报护理部,经院办讨论确定。
4.奖励办法 优秀见习生由医院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及医院优先推荐优秀见习生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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